教育发展规划必须向市民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7:14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早报讯(记者冯雅可)昨(8)日,省教育厅发布《四川省教育厅政务公开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即日起,厅机关必须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情况。

  《办法》规定,除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省教育厅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信息;面向社会的招生考试信息等情况。

  对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和实施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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