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核不称职将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7:15 大众网-生活日报

  本报综合消息日前,中组部、人事部印发《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考核结果的合理运用,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更强调能上能下,对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对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规定》明确: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进一步强化公务员考核的评价功能,通过考核,发现公务员的长处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提高公务员能力,从而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规定》指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15%以内,最多不超过20%。

  (据《中国人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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