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工务段16人受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7:24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月8日讯(记者匡玉)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铁路部门经过调查,近日对2006年12月22日发生在湘桂线衡阳段的货物列车脱轨事故的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包括衡阳工务段段长、党委书记在内的16人受到行政处分。

  据调查,去年12月22日13时31分,41027次货物列车运行至湘桂线衡南县谭子山镇五塘地段时,发生平板货车车厢出轨事故,造成湘桂铁路中断行车3小时44分。事故发生后,广州铁路(集团)公司通过调查,决定给予衡阳工务段段长、党委书记及两位副段长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衡阳工务段也对12名有关责任人作了相应行政处分。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