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规范利益关系,始有政通人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8:00 南海网-海南日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旨在以可行的长效机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减少社会矛盾。其中《意见》提出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解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问题,特别是要禁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禁止下达罚没收入和收费指标。

  行政争议的发生频率,近年来可谓一路走高。公民和各种法人组织对政府行政行为的质疑和抗辩,已经成为当前政治生活中一个惯常现象。行政争议越来越多,有喜也有忧。喜的是百姓的民主意识和权利意识在增强,依据宪法和法律依据,公民对政府行政行为的质疑和抗辩,无疑会有效减少政府行政行为的过失,乃至违法行政带来的社会伤害。忧的是当政府行政不当引发越来越多的行政争议时,政府的行政水平、办事能力以及社会公信力,也将受到公众的怀疑和轻视,如果某些情况下行政争议不能通过行政复议和司法判决得到妥善解决,那么,由行政争议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将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埋下诸多的隐患。

  尽量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率,关键要找到引发行政争议的症因。粗略说来,除了政府部门援引法律法规不当,不按法定程序办事,以及公民对国家政策无知的因素外,在社会商业色彩日益浓厚的今天,利益关系无疑是引发行政争议最为重要的因素。权力部门化和权力利益化是常见的表征。因此,只有规范利益关系,为权力划出清晰的边界,才有政府在法律范围内的正当行政,最后达致政通人和。

  如此可以理解《意见》特别规定禁止下达罚没收入和收费指标的良苦用心。诚如众多媒体一再披露的情况那样,当前不少行政执法机关把自身的福利和罚没收入紧密挂钩,上交的罚款越多,按比例返回的钱越多,执法人员的收入也越多。久而久之,在一些行政执法单位,对罚没收入的追逐甚至超过了对公正执法的追求,罚没收入越多的执法人员成了单位的“能人”。以这样的念头执法,必有乱罚款、乱收费之后果,行政争议又岂能避免?

  其实,不止罚没收入,在城市拆迁、土地征用、垄断行业的价格制定等诸方面,皆有一个规范、协调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利益问题,该归政府的利益归政府,该归民众的利益归民众,行政争议始有缩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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