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违法“姐妹楼”背后的双重缺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8:00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昨天报道,在海口市坡博村内不久前赫然封顶的三幢楼房,竟是私人擅自建造的违法建筑。目前,海口市龙华区城管执行大队已经对这起私人违建查证完毕,楼房业主面临有关部门的严厉处罚。

  私人违建之风,以前在海口市颇为盛行,近一两年来,在政府的大力宣传和整治下,这股风气有所扭转,违法建筑物和私建行为都日渐减少。岂料,“姐妹楼”这样恶劣的事件突然又冒出来了,其业主逆风而上的胆量,真叫人“佩服”。

  毫无疑问,“姐妹楼”的业主必将为自己的大胆和蔑视法律付出相当的代价。无论是遭受罚款还是楼房被拆除,业主的损失,都将是非常惨重的。这种损失,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这种“悲惨”的遭遇,一年半以前,在海口市凤翔路私自建造六层高的“王海楼”的业主有过,半年前,私自在丘浚墓旁建五层楼的海口市水头村的王氏几兄弟也有过。当时,这两幢私自建造的楼房都被依法拆除,业主遭受重大经济损失。对此,人们还记忆犹新,没想到才过半年,又有人重蹈覆辙。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深刻了。

  我们居住在城市里,就要遵守城市的“游戏规则”,这是保障城市正常发展的前提。像建造楼房这样的行为,我们就要遵守城市规划的相关规定,要顾及到城市规划的大局,不能只顾自己利益的小局。要都像“姐妹楼”的业主那样,想怎么建就怎么建,那城市还不乱套了吗?道理是这样,但总有一些人存在着侥幸心理,总有一种“我把楼盖起来了,你能把我怎么办”的心态,总是先想把生米做成熟饭。这样的心理其实是要不得的。不要小看政府治理违法建筑的决心,也不要小看政府依法办事的魄力。非要那样,最后受损失的,还是你自己。从“王海楼”、“王氏楼”的例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然则,三幢六层高的私建楼房,如果没有相关部门的“配合”,光靠业主的胆大,是盖不起来的。从报道中我们得知,这三幢楼房所处的位置,就在海口市中心城区内,建楼时间长达近一年,这么明显的目标,这么长的时间,相关部门居然一点也没有察觉,直到在楼房封顶之后,因群众举报才被相关部门发现。这不禁让人对相关部门的监管水平和力度发出疑问。如果相关部门能更加负责一点,能早一点发现“姐妹楼”的动静,在楼盖好之前就制止住业主的违法行为,那么,事态的发展就不至于发展到现在这样的地步,业主可以少受一点损失,政府处理的难度也更小一点。可惜,这个假设不存在了。

  2006年7月,海口市出台了《海口市查处违法建筑行为行政问责暂行规定(草案)》,根据该规定,在查违建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导致城区范围内发生新建违法建筑的,负有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或重要领导责任者将被行政问责。看来,要制止住私自建造之风,依照该规定加强对相关责任者的问责,势在必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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