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记上网人员身份证号码被罚款,网吧业主质疑派出所执法资格——派出所“越俎代庖”管上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8:30 大河网-大河报

  

未登记上网人员身份证号码被罚款,网吧业主质疑派出所执法资格——派出所“越俎代庖”管上网?
□记者乔伟辉实习生唐生华文记者李康图

  1月7日,林州市40名网吧业主联名致信本报,举报林州市部分派出所对网吧疯狂罚款的事。在信中,业主们还对派出所是否具有处罚网吧的执法主体资格提出质疑,并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此有明确答复。

  网吧业主一年被罚1.7万元

  “我去年一年被派出所罚了1.7万元,其中7000元没开票。”一个穿黑夹克的中年人情绪激动地对记者说。

  1月7日晚11时,记者接到林州市40名网吧业主联名举报派出所乱收费一事的举报信后,赶赴林州市调查此事。十几名网吧业主听说后,连夜赶到了记者落脚的宾馆。

  据“黑夹克”介绍,2006年一年,林州市城关派出所共分4次罚了他1.7万元,处罚理由都是“未按规定登记上网人员身份证号码”。

  一名穿红袄的业主称,去年12月1日,城关派出所到他的网吧里检查时,发现有3个成年人没带身份证,开出了5000元的罚单。“眼看不交过不了关,12月14日上午,我交了罚款。没想到当天晚上,派出所又来检查了,又以‘未按规定登记上网人员身份证号码’为由,罚款9500元,我至今没交,他们一直打电话催。”

  据十几名网吧业主介绍,从去年1月开始,林州市部分派出所就开始对网吧处罚,由于罚款额度不大,业主们都选择了忍气吞声,息事宁人。但到了去年12月,派出所对网吧的处罚突然变本加厉,开出的罚单动辄上万元,一些网吧在一个月内竟然多次受到高额处罚。

  记者调查派出所开空白罚款票据

  打开业主们带来的罚款票据,记者粗略归纳了一下,这些票据大致可以分为空白票据、过期票据和处罚理由不当的票据。

  网吧业主们已把各种空白票据复印好了。这些票据的名称是“河南省罚没收入统一票据”,面值统一为50元,但没有被处罚网吧、个人的名字,也没有执法单位公章、执法人的名字,更没有填写违反了哪个条例规定。“这些空白票据都是我们交了钱后,派出所人员随后撕给我们的,上面什么都不写,明显是违法的。”一名网吧业主说。

  在城关派出所开出的一些票据上,记者注意到对网吧处罚的理由是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据了解,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出台时,公安部没有把网吧列为娱乐场所。

  昨日上午9时,记者带着40名网吧业主的联名举报信和相关票据来到了林州市公安局,值班的该局副局长石合书看过后对记者说,他负责宣传工作不负责派出所工作,对具体的业务问题不太了解。记者提出采访该局局长或负责派出所工作的副局长,石合书称采访公安部门要经过林州市委宣传部同意,否则不接受采访。记者赶赴林州市委宣传部,宣传部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部长、副部长都不在单位。

  业主质疑派出所是否有执法资格

  在举报信中,40名网吧业主认为派出所不具备对网吧的执法主体资格,他们认为,目前关于网吧管理的法律法规只有一部,即《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该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网吧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网吧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记者就网吧业主的质疑求教石合书时,他称派出所罚的都是上网人员未按规定登记身份证号码和未成年人上网等公安部门管辖范围内的事,处罚没有问题。他建议记者晚上到网吧看看,“大部分是未成年人。”至于派出所具备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他说不清楚。

  河南光磊律师事务所律师杜继清认为,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是“职权法定”,即行政机关的权力是由法律来界定的。“登记网民的身份证号码和禁止未成年人上网是网吧的日常工作。对这项工作的检查,应该由县级以上文化部门管理。派出所有越俎代庖之嫌”。

  “派出所是否具有执法主体资格,其罚款是否合法,其罚款票据是否准确无误,我们希望上级有关部门给我们网吧业主一个明确的答复。”昨日晚7时许,当记者离开林州市前,众多网吧业主再次表达了他们的想法。

  拿着处罚票据,网吧业主不知道派出所有没有执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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