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民私挖水井之风愈演愈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8:38 法制日报

  夜幕降临,上海市龙华街道“陇华工业园”却并没有安静下来。一个正在施工的机井中,钻井机器“轰隆隆”运转着,地下水顺着接出来的水管,“哗哗”流向工业园的“水电房”。这些水要用到哪里去?工业园保安告诉记者,听说这些水将廉价销售给工业园里的二十多家企业。

  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洗车店前。

  南汇区拱极路附近,大多数私人洗车店门口都有一口私挖的水井用来抽水洗车。一位洗车店老板边洗车边向记者介绍他的“生意经”:“洗一辆车也就5至10块钱,挖一口井不过300块,而如果用自来水,成本实在是太高了!”一旁等候洗车的车主说:“只要洗得干净又便宜,管它是什么水。”

  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市郊区私挖水井已经超过一千口,而且,这个数字每年还在成倍增长。仅在奉贤区南桥镇的别墅小区“锦梓家园”,居民私挖的水井就有18口之多。在居民自建房集中的解放新村,一百多户业主几乎每家都挖了水井,很多居民把井水当成生活用水。“挖一口井,可以解决生活用水,还能节省一笔水费,何乐而不为呢?”解放新村的居民说。

  市场的需求引发了挖井行业的“繁荣”———方便到只要一个电话谈好价钱就行了。

  在富成别墅区的外墙上密密麻麻地涂满了用毛笔字写的各种小广告,其中有不少就是“打井”的广告。记者以问价为由,按照小广告上提供的号码,拨通了一个打井人的手机。

  “打一口井要多少钱?”

  “你自己有材料吗?”

  “没有。”

  “如果包工包料,加上安装不锈钢抽水泵的话,一共350元。”

  “能再便宜点吗?”

  “现在市场上都要这个价,都一样的。”

  打井的工序并不复杂,只需要两个人相互配合,一人负责挖,另一人为防止下挖过程中泥土的坍塌,负责安置固定的水泥管。整个过程大约三小时。

  “锦梓家园”内的一个挖井人向记者坦言,他从事这个行业已经3年了,生意越来越好,每天能接到十多个预约电话。他一天能给4户人家打井,最多一天能挣二三百块。

  “上海市的土质属于饱和的含水土质,一旦地表水被抽去,就会有流动的水来补给。但如果大量的水被抽走,来不及补给的话,就会有地面缓慢下沉的可能。”上海市岩石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关专家告诉记者,当地下水开采过量、降水不足时,就会出现海河污水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的现象。因此必须对地下水开采进行严格控制。

  “而取水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是:先地表后地下,先生活后生产,对城市管网能够达到的地方不允许居民在地下挖掘取水。”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王社坤说。

  私挖水井究竟有没有人管?对此,“富成别墅”南园物业的工作人员称,“没有规定不允许私人打井,打井的事我们不管的”。但南汇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张先生表示,“新村里的井归房产局管,新村以外的水井归水务局管”。

  上海市供水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居民在自家别墅里挖井的行为,属于违章搭建物。也就是说,居民挖井取水与在自家院子里违章搭建的性质是一样的,只不过水井是“搭建”在地表下的违章物,相关房产管理部门完全有权予以取缔。

  他介绍说,其实,早在2001年,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针对浦东新区某小区出现的“私打水井”现象,曾参照《上海居住物业管理条例》下达过批复禁令。规定小区内的公共区间不能擅自搭建违章建筑,包括地表和地下,别墅区当然不例外。对于小区里居民私挖水井的现象,小区物业享有监管权,但没有执法权,房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王社坤告诉记者,水法对取水行为已有明确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直接从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换句话说,自然界中的水不再是无主物,不再是任何人都可以任意获取,甚至是无偿获取的资源,未经许可的取水实际上就是侵占国家财产。”

  “另外,对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封闭其取水工程设施,否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拆除、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王社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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