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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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09日08:3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王国俊
【金陵晚报报道】日前,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作出调整。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在《关于调整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批复》文件中称,为进一步加快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城市配套功能,南京市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标准由每平方米105元调整到150元,同时明确不得再另外收取城市自来水管网建设费。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作为非税收入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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