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被“顾客”打成脑震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8:39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法援热线84686600报道】吴婕(化名)在白下区一家药店工作,专门负责收钱。今年1月5日下午2点多,吴婕正忙着给顾客结账。这时,人群中一个装扮怪异的男子引起了她的注意,此人嘴上叼着两根牙签,穿着邋遢,手里握着一张医保卡,双眼紧盯着吴婕面前的电脑。

  男子称要查医保卡里的余额。很快,吴婕将查询结果告知该男子。此时,一旁的打印机正在作业,打印前一位顾客的单据。打印机发出的声音引起男子不满,他大声嚷道:“我没买东西,你打我的钱干嘛,我要去医保中心查,少了找你算账。”就这样,男子叫嚷着走出了药店。

  傍晚5点左右,药店里没什么顾客,就在这时,这名男子突然冲进来,大声叫骂起吴婕,并且突然一拳砸向了她的头顶。事发后,药店报了警,当事双方在五老村派出所接受处理。因为打人者精神有问题,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意外发生在当晚,吴婕出现严重呕吐现象,且精神状况很差,吃不下睡不着。后经医院诊断,确诊为脑震荡。这一严重后果是吴婕没有想到了,光医疗费就花去近千元。事发至今,她仍在家休养,无法正常工作。

  关于赔偿问题,药店老板认为打人者是个“武疯子”,尽管不需要负刑事责任,但产生的民事赔偿问题,可向其监护人索赔。

  本报法援律师徐军认为,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遭遇暴力伤害,算工伤。吴婕有权要求药店替其申请工伤,也可以自己申请。若药店没有替其交纳工作保险,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治疗期间产生的工资福利待遇,由药店按原标准支付。至于要求谁来支付这笔赔偿费用,吴婕本人有选择权,如选择药店先支付,药店事后可向“武疯子”的监护人追偿。(陈菲)

  (编辑若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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