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家人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8:49 兰州晨报

  丈夫搭小舅子“顺风车”遇祸身亡,妻子将自家人告上法庭兰州中院终审判决———谁继承遗产由谁赔偿

  本报讯(记者郝冬白)开车翻下25米高的悬崖,司机王爵不仅自己送了命,还把搭“顺风车”的姐夫和另一人摔死。姐姐王芳把父母和弟媳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赔偿损失9万余元。1月8日,记者从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对该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谁继承王爵的遗产,就由谁赔偿。

  2004年4月8日,王爵贷款购买了一辆货车,通过兰州市内一运输公司办理入户,实际车主是他本人。2005年10月12日,王爵驾车从定西至四川去拉水果,他的姐夫和另外两人搭上了“顺风车”。途中,货车突然从公路左侧翻下悬崖坠入河中,惨剧导致王爵和姐夫双双死亡,另外两人一死一伤,出事的货车部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王爵对该特大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

  姐姐王芳想让弟媳妇张丽用货车抵款来赔偿,可没过多久,张丽就“失踪”了,闯祸的货车也不见踪影。王芳只得把弟媳张丽和自己的亲生父母及货车的挂靠单位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在继承王爵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1万元精神抚慰金,加上死亡赔偿金等共计9万余元。

  此案先后经过两审法院开庭审理,最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因王爵的父母放弃遗产继承,不应承担赔偿责任,王爵的儿子和女儿依法应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同时,由于该肇事车是王爵与张丽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张丽作为赔偿主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终审判决王爵的妻子赔偿7万余元,王爵的儿女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当初货车的挂靠公司在王爵的儿女不能赔偿时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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