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保险6险种试点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9:00 解放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记者 毛晓梅)保监会8日发布消息称,保监会、科技部日前下发实施的《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大力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发展,逐步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让的保险保障机制。

  《通知》明确规定,科技保险的险种由保监会和科技部共同分批组织开发并确定,第一批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及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6个险种。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经营,其他险种初期由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试点经营,期限一年。上述6个险种作为高新科技研发保险险种,其保费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所谓科技保险,是指为了规避科研开发过程中由于存在诸多不确定的外部影响而导致科研开发项目失败、中止、达不到预期的风险而设置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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