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大公无私”与言而无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9:20 南方网

  长沙的晏女士由于自己不慎将19万元现金遗失在出租车上,为此她悬赏了3万元寻找失款。随后,拾得失款的出租车司机托人将19万元中的16万元送还并要求失主签订承诺书时,晏女士却反悔了,理由是她要奖励“大公无私的人”,而该出租车司机几天后才交还款项,并非完全出自其真心。

  首先,这位出租车司机“有偿还金”的行为,是有契洽的法律条款为其做支撑的,因为晏女士已向全社会发出了其为拾得人兑现3万元奖金的要约和承诺。而且在晏女士所要兑现的拾得人群中,既包括“大公无私”的所谓完人,更包括“公而兼私”甚而“私而无公”的平凡之人。所以即便这位交还遗失款项的出租车司机确实做不到所谓的“大公无私”,晏女士也无权自食其言,把其承诺兑现出去的3万元奖金重新占为己有。

  其次,晏女士在兑现奖金环节抛出的“大公无私”之荒唐命题,实际上是在将每一个拾得人放在传统美德理想的显微镜下进行苛刻的筛选。而实际上的情形,只能令晏女士大失所望,而其承诺的3万元奖金,最终也只能落入她自己的腰包,仿佛她自己正是梦中寻她千百度的“大公无私”之人了。那么,她为何又要为3万元而在拾得人面前撕毁其兑现奖金的要约和承诺呢?所谓的“大公无私”,不成了一个自相矛盾的荒唐命题了吗?

  实际上,这人世间并没有所谓“尽舜尧”的理想国度,更没有“路不拾遗”或“大公无私”的道德完人。晏女士之所以要反悔并抛出一个“大公无私”的命题,只不过是在为保全其丢失的钱款或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一种无为挣扎而已!若晏女士能设身处地想一想,自己是不是“大公无私”的完人,可能也就不存在先是要约后又毁约的荒唐行为了。(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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