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补医”机制将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09:3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莹)昨天,卫生部召开2007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卫生部部长高强表示,在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保障方面,要建设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等四项基本制度。医院“以药补医”的机制应予以改革。

  高强所提到的四项基本制度是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制度。

  高强指出,药品是维护人民健康的特殊产品和重要手段。其特殊属性决定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不能完全靠市场调节。政府应该加强对药品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是治理我国医药秩序混乱、价格虚高、不公平交易、商业贿赂严重等问题的一项根本制度。也是保证医疗质量、促进合理用药、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措施。

  他同时指出,要改革医院“以药补医”的机制,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政府财政对医院给予相应经费补贴,并实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药品收入与医院的经济联系。严格区别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两类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经济政策,维护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对公立医院要规范收支管理,控制盲目创收倾向。

记者: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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