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禁摩 “残的”生意红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5: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违章搭客载货现象严重,起步价由三块涨到五块;市残联表示将配合交警进行专项打击

  广州禁摩,街上的摩托车一天比一天少,残疾人专用摩托车却多了起来,拉客、载货,几乎取代了摩的,超载、违章等现象也随之上升。

  记者了解到,根据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明确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通行权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但这些“残的”大部分都驶向了机动车道,而且频频违章。

  起步价五块

  在人民南路和十三行路交界的新中国大厦服装批发市场前,有一块小空地,这几年来这里也成了小商贩们的临时上货点。每次他们从批发市场出来,手上拎着几包衣服,都是在这里打货的、摩的。但广州禁摩后,这里的摩的一下子全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骑着残疾人专用摩托车的人。一见有手提着东西从批发市场里出来的人,车主们便迎上去问:“坐车吗?”

  据人民南路路边的一位摊主介绍,像这样的“残的”以前也有,但数量不多,因为他们竞争不过摩的。前几天广州禁摩后,这一带经常有交警查摩托车,因此摩的几乎都走光了,“残的”几天之间猛增了几倍。由于没有了摩的的竞争,“残的”的起步价也从以前的3块一下子涨到了5块,但生意仍然很火。

  “残的”频违章

  在三元里桂花岗一带的皮具批发市场,也有很多上路营运的“残的”,有的还钻进批发市场里去拉客,而目的地大多是广州火车站。在位于解放北路的桂花岗公交车站旁,还不时出现的士、摩的和“残的”混在一起等客、拉客的场景。

  在解放北路桂花岗段,不时有“残的”在小车道上行驶,时而拐进公交车道,时而又与小车抢道。在人民南路与一德路交界的路口,记者15分钟之内发现了8辆闯红灯的残疾人专用摩托车,有的车载着一米多高的货,有的车甚至载着三个人,不少车都是车身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有可能侧翻。

  一车两班倒

  “残的”普遍都很结实,虽然发动机排气量只有50CC左右,但只要把后座箱拆掉,“残的”后面就可以同时坐两三个人,或者拉动一二百斤的货物。由于三轮摩托车为残疾人专用,不在禁摩行列,交警一般对上路运输的三轮摩托车都不怎么管。

  在新中国大厦服装批发市场门口拉客的一名“残的”车主称,最近一段时间禁摩,他们生意都很好,有些车还开始两班倒,家人也加入进来,非残疾人士也开始利用三轮摩托车跑营运。

  近期将专项打击

  昨日,广州市残联维权处负责人表示,残疾人车是不允许运货载人的,一旦被查处将被批评教育、罚款甚至扣证扣车。广州市残联的相关负责人还透露,近期广州残联将配合交警对残疾车载人运货的现象进行专项打击。据介绍,残疾人车是作为残疾人的代步工具使用的,上肢正常、下肢残疾,并有广州户籍和残疾证的人士才能购买。目前全广州有4000多辆有牌有证的残疾人车。该负责人分析说,残疾人车运货载人搞营运,原因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残疾人就业困难只好靠此谋生,另一种是非残疾人冒充残疾人骑残疾人车搭客运货,部分非残疾人通过租借、偷盗或者到相关厂家购买残疾人车用来营运。

  据介绍,残疾人车一旦用来营运,发现一次,首先进行批评教育,发现第二次将罚款100元,屡教不改的,将被扣证扣车。将车租借他人违法

  广州市肢残人协会负责人提醒残疾车主,租借、转让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给非残疾人使用及营运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健全人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或伪造车牌证照行为,要及时将该车车牌号码、车身和驾车人特征、出没场所报告执法部门或广州肢残协会、广州肢残人联谊会等部门,以便查处。 (据《信息时报》)

  

广州禁摩 “残的”生意红火

  图:禁摩后,广州街头搭客载货的残疾人车明显增多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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