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管道气价格将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5: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市物价局建议市民暂缓安装

  本报记广东省物价局出台取消管道燃气初装费规定已有十余天,广州市物价局昨天透露,新的收费方式正在研究中,将通过价格听证会决定。

  据今天《南方日报》报道,省物价局出台新的管道燃气价格管理规范后,留给市民不少疑问,尤其是对最近准备安装管道气和要收楼的市民来说,是不是还要缴纳初装费成为一个说法不定的问题。省物价局昨日表示:管道气初装费的管理权在地方,而新规定是省物价局对各地、市物价部门发出的指导性文件,并非是针对燃气企业、房产开发商和市民作出的通知。

  广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有关人士表示,过渡时期,仍沿用原有收费模式。建议市民暂缓安装管道气。省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有关人士同时提醒市民,如果确实要在近期安装管道气,请妥善保管相关票据,与已缴交初装费的用户一起,在一定期限内享受适当气价优惠。或可将在2006年12月26日后缴纳的管道气初装费票据,连同住宅地址及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020-83346100。按文件规定,收取管道燃气初装属于违法收费,因此省物价局将根据市民提供的资料对此项收费进行登记查处。

  广州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吴林波表示,价格听证会的方案正在研究中,一有结果就会向市民公布。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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