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新规矩1月1日实施 消费者能得到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5:21 中国新闻网

  今年元旦,被业内称为汽车销售商“生死符”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实施。根据《办法》,从2006年1月1日起,只有获得汽车厂家品牌授权的销售商才能进行汽车的销售和服务活动,未获得授权的会被淘汰“出局”。随着《办法》的全面实施,它对中国车市的影响将逐渐显现。

  厂家:夺回定价大权

  《办法》的实施会使厂家重新夺回市场上车价的发言权。近年来,大量新车上市,市场竞争激烈,一些销售商为了完成年度指标,打折、优惠活动此起彼伏,车价暗降成风,以至于有人得出“在中国一款车型的最低成交价到底是多少,还真是一个高深的学问”这样的结论。办法实施以后,这种现象会得到极大的遏制。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实行品牌授权后,厂家将对销售商拥有更多的掌控能力。在促销活动、降价幅度等方面,销售商会受到厂家更多的限制。

  销售商:面临优胜劣汰

  随着《办法》的实施,国内汽车销售商将重新洗牌,市场将更加规范。据了解,早在《办法》公布之初,一些有实力的经销商开始向厂家申请品牌授权。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名单显示,到2006年10月底,总共有17000多家汽车销售企业(不包括总经销商)获汽车供应商的授权。而一些中小销售商为了继续经营汽车业务,只好寻找具有汽车品牌代理资格的销售商,希望成为他们的二级销售商。另外一些靠“炒车”度日的小经销商只能退出市场。

  消费者:获得长期实惠

  实施品牌专营后,一辆新车从厂家生产线到消费者手中之间的环节将减少,车价也会更加透明。另外万一发生汽车质量问题,销售商、厂家的责任义务比较明确,消费者的权益能得到更好的保护。

  当然,由于厂家对车价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直接从销售商那里得到的优惠可能不如以前,但是未来汽车使用中的维护维修、零配件购买和售后服务等方面会更有保障。按照《办法》规定,所有汽车将实行品牌服务,经销商需要严格执行汽车供应商制定的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汽车品牌销售和与其配套的配件供应、售后服务网点相距不得超过150公里等。 (上海《文汇报》陆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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