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和谐社会建设者姿态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5:44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 市委政法委昨日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分析当前治安形势,研究部署近期政法社会稳定工作。

  会议指出,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大目标,深入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加强司法保障,加强政法机关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和谐社会建设者的姿态全面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会议指出,岁末年初之际,社会治安工作尤显重要。要扎实抓好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着眼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进一步形成党委总揽全局、各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积极化解、缓解、稀释矛盾,设身处地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思想,进一步强化打击和服务职能,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好经济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方针、集中力量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又要坚持区别对待,应依法从轻的就要从轻处理。要充分发挥各方面社会管理资源的作用,加强对“社会人”、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的管理,推动建立全社会职能互动的社会管理工作新机制。要强化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并重的观念,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推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建华在会上讲话。于锦初、邹川宁、姜永生、刘命信、王永利等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本报记者 本报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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