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点工报酬最少6.6元/小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5:46 南方新闻网

  钟点工报酬最少6.6元/小时

  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月1日实施,中山有关部门希望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本报讯(记者熊薇)广东省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山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6元/小时。记者调查获悉,部分非全日制职工由于目前未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而难以对其执行标准,对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与“标准”配套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能有进一步的完善。

  仍有钟点工工资低于“标准”

  就小时工资问题,记者咨询了中山数家家政公司,大部分家政公司家政、清洁等钟点服务的价格已经超过6.6元/小时,但也有家政公司开出的价格低于“标准”。安馨家政的工作人员称,元旦期间钟点工价格上涨,收费为8元/小时。如果需要服务的时间比较长的话,则可以按照正常时价格7元/小时收费。而另一家家政公司则称,如果向公司一次性交纳80元的中介费的话,可派出钟点工以6元/小时的价格提供服务。

  在采访中,一些自己直接联系雇主的家政服务人员表示,最近还是接受过低于“标准”价格的工作。在华柏公园,每天都聚集着许多等候雇主的外来工,广西人张姨是其中的一位。她告诉记者,临近春节她们服务要价会比以往高一些,大概7元/小时。但如果许久没找到雇主价格低一些她也只好接受,7日那天她在一户人家做了3小时清洁,就只收了5.5元/小时。

  相关法律政策配套需完善

  市劳动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以非全日制形式就业的从业人员,工作稳定性差、其劳动强度,劳动保护、福利待遇及收入等的保障欠缺,“标准”的出台体现了政府部门对这部分群体的关注。但“标准”在具体执行中也存在着一些现实困难:中山采取非全日制形式就业的从业人员最主要集中在家政、清洁等钟点服务方面,即我们日常所说的钟点工。这些钟点工的雇主有的是企事业单位,也有的是一般家庭。但由于劳动法调整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了企事业单位但没有涉及家庭,因此那些受雇于家庭的家政服务人员,目前仍未纳入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所以在劳动关系认定、劳动保障部门执行“标准”时难以找到明确的法律依据支撑。该负责人称希望相关的法律、政策配套问题日后能有进一步的完善。

  【释疑】钟点工收费不等同“标准”

  对于市场上仍存在家政、清洁等钟点服务的价格低于“标准”收费价格的情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作出了解释。该负责人说“标准”适用的非全日制职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有的家政服务人员和家政公司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属于公司的全日制职工,其工作性质是劳务派遣。“标准”并不适用于这部分钟点工,所以仍有家政公司开出低于6.6元的小时价格属于正常现象。适用“标准”的钟点工则可以按照新实施的“标准”要求不低于每小时6.6元的收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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