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父母准备状告电力部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17:44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刘丽英)昨天,曾美玲的父母东挪西借凑了4万元医疗费。

  美玲右臂截肢后,右胸大肌广泛坏死,医生说可能会影响发育后的乳房外观。她脑颅内的血肿,医生还不敢动,今后只能采取保守疗法。美玲的头部会像婴儿一样软绵绵经不起碰,她的后脑骨头烧焦了一块。

  家中经济本来就紧张,美玲的继续治疗难住了她的父母。美玲的邻居更担心,如果电力部门没有对从居民区经过的高压裸线进行改道或加包绝缘皮,今后难免还会发生类似的事故。

  类似事故电力部门是否应负相应的责任?漳州市芗城区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朱志平说,早在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出台了相关规定,因高压电造成人身损害的,由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美玲的父母已打算起诉电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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