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环境同治规划出台 噪声达标率比全省高10%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22:04 红网

  红网长沙1月9日讯(记者 李慧芳)为做好“十一五”长株潭环境保护工作,继《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后,湖南省发改委于1月9日出台了《长株潭环境同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根据《规划》,长株潭地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和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分别要比全省的目标高出了2个百分点、1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

  长株潭是湖南省的经济重心,也是全省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地区,更是全省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在规划目标上,《长株潭环境同治规划》提出了比《湖南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更高的要求。到2010年,全省规划目标要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其中,长株潭地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和区域环境噪声达标率分别比全省的目标高出2个百分点、1个百分点和10个百分点。

  同时,作为约束性指标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砷、镉全省平均削减10%、10%、25%、25%,而长株潭地区平均削减分别达到17.3%、18.3%、28.9%、28.3%,其他非约束性指标也均高于全省规划目标。

  而在污染控制方面,全省要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5%、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0%,而长株潭平均分别要求达到88%、80%、85%;污染物排放强度全省平均为单位GDP化学耗氧量排放量小于8千克/万元、单位GDP二氧化硫排放量小于10千克/万元,长株潭平均分别要求低于4千克/万元、5千克/万元。

稿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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