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一价清 增加契税买方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2:00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黄显章)去年底,市物价局颁布的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制度执行10天来,商品房销售总价增加后,增加部分多出来的契税、大修基金谁来买单?昨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走访了有关部门,并得到明确说法。

  接受采访的市地税局流转税管理处有关人士表示,契税由财政局农税处管理,按财政部“谁买房子谁上税”的规定,多出来的部分由购房者支付。

  而国土房管局表态,“代收费”并入房价总款后增加的大修基金,也应由购房者承担。大修基金是按房款总额的3%%计提,用于房屋公共部分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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