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城区调整低保 提高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4:2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黄旭阳)昨日,成都市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补助水平》的通知,规定从2006年11月1日起,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高新区城市居民低保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少于230元,低保补助水平在2005年人均补助水平的基础上按每月不低于20元的额度增加;其他区(市)县城市居民低保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175元,低保补助水平在2005年人均补助水平的基础上按每月不低于15元的额度增加。全市农村居民低保补助标准从2006年11月1日起,由年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00元调整到不低于260元。《通知》还规定,低保对象还要实行分类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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