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追悼反恐烈士 公安部称坚决打击"东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7:27 扬子晚报

  低回的哀乐、满眼的白花、亲人战友的啜泣、民众的哀恸……9日,牺牲在新疆反恐战线的新疆公安厅民警黄强追悼会在乌鲁木齐殡仪馆举行。

  黄强,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洪河镇三桥村人,曾在新疆当地公安取得嘉奖,1月5日,在新疆阿克陶县库斯拉甫山区执行侦察搜捕任务中,与恐怖分子英勇作战,不幸牺牲,年仅21岁。黄强牺牲后被公安部授予“革命烈士”称号,新疆公安厅追认黄强为中国共产党员,并追记一等功。追悼会上,黄强的战友纷纷表示,决不放过恐怖残余分子。

  针对新疆警方近日捣毁“东突厥伊斯兰运动”的恐怖训练营情况,公安部9日强调,要加强国际合作,坚决依法打击一切恐怖主义组织和恐怖分子的犯罪活动。

  据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说,中国政府打击恐怖主义的活动注重立足预防,主动出击,高效处置,加强国际合作。“东突厥伊斯兰运动”是被联合国2002年9月11日公布的恐怖组织,也是公安部2003年12月15日第一批认定的四个“东突”恐怖组织之一。这四个组织分别是“东突厥斯坦伊斯兰运动”、“东突厥斯坦解放组织”、“世界维吾尔青年代表大会”、“东突厥新闻信息中心”。

  武和平说,认定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是有标准和法律依据的。这些依据主要包括:刑法,刑法修正案(三),国家安全法和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上海合作组织通过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以及联合国通过、中国签署的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公约等11项有关反恐国际公约,还有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一系列反恐协议。新华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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