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青海投入一亿提高农村医疗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7:50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十一五”期间,青海省财政安排1.06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村卫生建设和为青南地区乡镇卫生院配备流动服务车,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卫生机构基础条件简陋、设备能力不足等问题。

  据了解,村卫生室建设资金,由省财政采取奖励补助的方式安排。村卫生室建设的基本标准是:业务用房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诊断室、治疗室、药房三室分开,配备听诊器、血压计、诊查床、紫外线消毒灯、点滴架、外伤缝合包等基本设备,配备150种常用药品,原则上配备2名以上通过执业注册的乡村医生或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通过建设,到2010年,80%的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80%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一级甲等标准,90%的一般卫生院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95%的村卫生室达到合格标准。省财政已从2006年起分3年时间安排村卫生室设施建设奖补资金,全省各地区在落实村卫生室建设配套资金的同时,按照每个村卫生室2000元至4000元安排药品周转金。

  另外,由于玉树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各县和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地广人稀,居住分散,本次规划不安排村卫生室建设项目,但给青南地区14个县106个乡的乡镇卫生院按照每辆10万元的标准统一配备流动服务车,采取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服务方式解决农牧民就医问题,所有车辆将在2007年全部配齐。(作者: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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