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伟委员:新农村建设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8:25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全国政协委员马志伟在日前的一份提案中呼吁,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

  马志伟说,我国西部地区水资源富集。国家要实施多种形式的以电富民工程,实行城乡统筹、工农统筹、中央企业与地方经济发展统筹的水电开发模式,促进当地经济的全面发展。他建议:实施“以电代薪”工程,从富余的电中划拨出部分电平价供给农民使用。这样,既可以给农民带来实惠,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普遍存在的缺燃料、群众上山挖柴解决燃料的状况,又可以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的目的;实施“以电带产业”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农业发展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村充分利用富余的电力,发展以特色经济为主的种、养、加、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从整体上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步伐;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以电富农的长效机制。

  马志伟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项配套工作必须持之以恒,长远规划,不能是短期行为;建立有效的水电开发补偿机制,国家在宏观调控的基础上赋予水资源大省特别是像青海这样的经济落后省区包括电价调控在内的部分权利;国家要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群众教育培训的投资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技术技能和知识水平;水电企业要建立灵活的用工制度,积极吸纳那些综合素质比较高、为水电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的农民工就业,从而增加他们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作者:青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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