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工程区236户木材加工企业将破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8:28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月9日讯 记者韩乐悟 国家林业局新闻办公室今日宣布,将对涉及11个省(区、市)以及黑龙江省森工总局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236户木材加工等企业依法实施关闭破产。破产企业金融机构债务60.4亿元将按有关规定审核后核销。

  这11个省(区、市)包括山西、河南、吉林、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内蒙古、重庆、甘肃和湖北。

  据介绍,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和中国银监会已联合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木材加工等企业关闭破产工作,明确了企业关闭破产范围、工作程序和债务处理政策。

  来自国家林业局的消息表明,我国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后,木材政策性禁伐或限伐直接影响了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其对金融机构的债务无力偿还。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对天然林保护区内无法继续经营的木材加工等企业实行关闭破产,按《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清偿债务,对无力偿还的金融机构债务予以免除后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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