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 “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9:00 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蕾)从今天起至2月28日,本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针对“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尚未实现就业的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确保在春节前,每一个“零就业家庭”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活动期间,劳动保障部门将依靠分布在社区的就业援助员,集中摸清“零就业家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的情况,并建立援助责任制度和服务协议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每一位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一套个性化的援助计划,使每一位援助对象在援助月期间,都有机会参加相关岗位的招聘面试活动。不仅提供就业服务,各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还将根据市、区县促进就业相关政策规定的补贴方法,对在援助月期间实现就业的援助对象,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落实各区县相关的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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