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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浩愿义卖字画帮助小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09:11 南方新闻网
孟浩愿义卖字画帮助小华 市民也可为小华捐择校费,电话020-87388888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朱丰俊)孟浩事件当事人小华(化名)入学近半年,因不能交清4万元择校费未能注册一事,昨日经本报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不少市民纷纷致电询问。广东电视台当晚即发出了募捐信息。省政协委员孟浩则表示,如果有需要,他愿意拿一些字画出来义卖为小华筹款。有意援助小华继续上学的热心市民可拨打本报报料电话:020-87388888。 昨日,在谈到小华的择校费问题时,孟浩显得非常无奈。他说,小华到底是否填错志愿,在没有第三方介入调查并作出一个公正裁决的情况下,教育部门就认定她是择校生,这是不合理的。但如果一直拖下去,到三年后小华毕业时,广州市一中还坚持不让她注册的话,她很可能真的没法参加高考,这势必会影响孩子一生。 孟浩表示,为了让小华能继续上学,如果有需要的话,他可以拿一些自己写的字,并找一些书画界的朋友拿几幅画出来,以义卖的方式为小华筹集择校费。 事件回放 2006年7月18日中学生小华上网发现自己被市一中录取为择校生,要付4万元的择校费,但她记得自己填的志愿是公办公费。中考成绩她排在全市12万学生的A24931,高于市一中A29707的提前批录取分数线。 8月2日小华向省政协委员孟浩发了一封紧急求助信。 8月4日携小华的求助信和省政协常委王则楚的介绍信,孟浩赴市教育局了解情况遭拒;教育局坚持认为是小华自己填错了志愿。 8月6日小华及家人与孟浩一起,到市一中与副校长程可进行交谈。程可表示,既然电脑派位为择校,就不能按公费录取。 8月14日市教育局正副局长在会见孟浩和王则楚时表示,将给小华一个妥善的安排。 9月4日至今小华就读市一中,因未交清择校费未能注册。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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