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培训出台“硬指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0:49 常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人事部门获悉:《2006年—2010年常州市公务员培训规划》已经出台。根据规划,我市将在公务员中实施一系列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优化队伍知识结构,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在公务员能力建设方面,将深入开展四类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百分之百接受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晋升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须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参加培训,集中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每年三门以上,内容主要包括专项业务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技能课三类,时间不少于32学时;同时在公务员中进一步开展以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为目的的在职培训,每年培训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

  此外,我市继续全面实施省“5+X”能力培训工程,确保五年内将全市公务员普遍轮训一遍,整体提高我市公务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确保公务员每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开展学历、学位教育,提高公务员文化素质,改善公务员队伍学历和专业结构,到2010年,全市45岁以下公务员均达到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市级机关和辖市(区)乡级机关公务员本科以上学历要分别达到55%%和45%%以上。继续在公务员中开展“学英语活动”,40岁以下、本科学历以上的公务员达到利用外语进行一般交流和从事简单公务活动的水平;加快公务员精英人才培养,加大公务员赴境外培训力度。

  我市还将探索建立公务员培训能绩档案,并作为定期考核、定级和职务晋升方面的重要依据。新录用公务员不参加初任培训不得上岗,不得转正定级;对不按规定完成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公务员,定期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晋升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任职前或任职后一年内无故不参加任职培训的,当年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以上等次。同时,政府将逐步加大公务员培训经费的投入,推动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刘晓东崔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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