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法案 酒后占三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3:53 竞报

  本报讯 (记者 王晓清) 昨天,朝阳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6名殴打民警、城管队员的被告人有期徒刑6个月到8个月不等。法院调研发现,被告人酒后行为失控成为妨害公务犯罪发生的最大威胁,约占该类案件总数的1/3。

  这6名被告中有4人在饭店、车站、歌厅等公共场所酒后滋事,民警到达现场后,被告人不听劝阻,对执法人员进行推搡、踢踹、拳击等殴打行为,致民警轻微伤。其中被告人王某还曾将菜刀架在民警孙某的脖子上,后被民警将刀夺下。

  另两名被告分别是在民警、城管队员对发廊、无照经营等情况查处时,暴力抗法。其中41岁东某,于2006年8月11日7时许,和妻子在机场南平街附近无执照卖菜,朝阳城管大队机场分队的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执法,东某当时“就是觉得心疼,再加上喝了酒”,就用脚踢踹杨某,致杨某轻微伤。

  2005年朝阳法院审结暴力袭警的妨害公务案件26件,而2006年则审结同类案件63件,案件数量增幅达2.4倍。暴力抗法事件呈现明显增长态势,同时暴力手段也有不断升级的倾向。

  法院调研发现,妨害公务行为临时起意者居多,蓄意犯罪者极少。在115件妨害公务案件中,有36起是被告人酒后滋事,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占案件总数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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