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广州观察:庶民的失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4:36 金羊网-羊城晚报

  □黄善

  因为说不清中考志愿究竟是公费还是择校,家境贫寒的小华至今仍不能注册,4万元的择校费之剑,仍然高悬在这个渴望读书的孩子头上。(见昨日《南方都市报》)在这一事件中,小华成了强势的行政制度和教育制度下的牺牲者,篡改一句名言,但要换上悲伤的语调,这是“庶民的失败”。

  一时间轰动全国的“孟浩事件”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教育部门和监督部门你来我往针锋相对,却使人忽略了纷纷扰扰吵吵闹闹的表面下,掩盖的是什么样的本质。

  不妨稍微回顾一下事情的起因——小华坚持说自己填报的是一中的公费志愿,但在教育局招考网上,记录的信息却是择校志愿。在没有第三方监督的情况下,这个最重要的争论前提就变成了无头公案。但是,再看一步,事实是,最终小华仍然不得不接受择校读书的判定,要么交钱,要么退学重考。这是什么逻辑?当无人可以证明究竟谁对谁错时,教育部门凭什么下此定论?当众人为小华终于可以读书而欢呼时,可曾想过,在这个“判决”中,是教育部门利用自己的职能强势,硬性“规定”小华操作失误,并依此作出判断。

  就好像站在法庭上,教育局既扮演了“原告”又扮演了“法官”,而小华则连“犯罪嫌疑人”都不能当,一步就成了“犯罪分子”。在行政制度的强势“法庭”上,庶民小华失败了。

  更大的失败源自更深的“潜规则”。小华交不起的是择校费,而不是学费或书本费。政府和教育部门在这个问题上玩了一个偷梁换柱,究竟谁该为择校费埋单?政府说“质优则价高,想读名校请交择校费”。乍一看,很公平。但是,学校不是市场,教育消费不等于奢侈品消费,从经济学角度讲,父母在为孩子选择优质教育问题上,消费弹性为零,即是他们只要有一个办法,也不会弃优选次;更重要的是,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是政府和教育部门的职责所在,在走过全民低水平教育时代后,随着经济的发展,紧跟着必然是对教育水平的更高要求,但此时政府的投入严重滞后于人民需要。有教育部门高层负责人说过,择校费时期必然是一个过渡时期。但可悲的是,“过渡时期”=老百姓不得不替代政府埋单。

  有学者说过,择校费是一种强制购买的隐形国债。小华不幸遭遇了更为离谱的强买强卖,并为此承担是否断送前程的风险。

  除了小华,媒体还发现了另一个相同情况的小明,他更是连高中的校门也进不去。无论是小华还是小明,他们其实都是强势制度下失败的小民。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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