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银行养着一群“小偷”(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16:39 世界新闻报

  三四分钟偷一辆车 每天只睡4个小时

  肯·李是阿拉斯加的一个“回收人”,专长是偷各种车。今年30出头的肯很有幽默感,他自豪地告诉记者:“我偷一辆车只需要三四分钟。”

  肯·李的装备是一辆7万美元的拖车、一套撬车的工具、一支手枪和一叠文件夹。文件夹里面有债务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和犯罪记录等信息。

  肯的工作效率很高,平均每周能搞定10多辆车。每到礼拜三,他都会把偷来的车集中运到拍卖行。记者采访他那天正是送车的日子,他先把每辆车里的杂物都清理出来,分别放进一个个纸箱里,再贴上标签。肯解释说:“90%的车被偷回来之后,都会在车行公开拍卖。但是“回收人”不能乱动车里的私人物品,如果30天以后没人认领,我才可以把这些东西扔掉。”

  记者注意到几乎所有的车都有一两个瘪轮胎。肯笑着说,这是他偷车最喜欢用的招儿——拔气门心。有一次,肯发现一辆自己在找的车正从眼前开过去,就招手示意,说那辆车的轮胎瘪了,等司机刚一停车,肯跑过去把后轮的气门心拔掉,在司机去找修理工时,肯用自己的拖车把那辆车拖走了。

  肯说他还有一个绝招就是送代金券。首先他给车主打电话,说对方是某某超市的幸运顾客,让他们到超市门口来领代金券。等他们开车来了之后,肯会给他们一张50美元的购物券,告诉他们必须立刻消费掉,否则就会作废。等车主花完50美元走出商店的时候,他们的车早就在几公里之外了。

  “回收人”的工作听起来挺刺激,其实十分辛苦。肯告诉记者:“我和助手们每天工作20个小时,只睡4个小时。” “回收人”尤其没有节假日,因为那是他们工作的黄金时段。“去年感恩节,我们一个晚上就搞定了8辆车。”

  新闻链接 “回收人”差事不好干

  美国债务回收人的历史可以追溯到30年前。当年,美国国会采用《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规范第三方“债务回收人”,即所谓的“回收人”。“回收人”受雇于债权人,主要工作就是让分期付款的消费者补足逾期未缴的费用。由于美国超前消费近几十年越来越严重,“回收人”这个队伍便适应需求越来越大,目前年收入总额已达到120亿美元。

  不过“回收人”并不是一个好干的差事。美国一些州对此不予管制,一些州则管得比较严。在实施管制的州里,想入这个行业都很难。比如佛州和加州都要求“回收人”必须有州政府颁发的鉴定书、许可证等。加州还要求个人必须受雇于获得州政府许可的回收公司,且要登记才能从事这个行业;加州同时规定“回收人”在行业里工作两年以上才可以提升为经理,回收公司的每间办公室都必备一个经理。而在阿拉巴马、田纳西、乔治亚和密西西比,“回收人”惟一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偷”走逾期未缴的东西后一定要通知警察,否则警察一定会追着你到处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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