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从广州首日“个税自行申报”为零说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20:00 光明网
陆志坚

  三天假期过后,昨日起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以到任职或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了。记者昨日在广州地税局天河区纳税大厅发现,虽然各项个税申报的宣传资料都已经准备齐全,但是前来办理申报市民却少之又少,而前来进行“12万元自行申报”的人群几乎为零。(1月5日新华网)

  根据国税总局近日发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相关规定,年收入12万以上、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的等5类纳税人,需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申报年收入等信息。

  然而,尽管广州为首日个税申报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然首日申报为零的尴尬,仍然让人感到意外和深思。在记者的采访中,一位王小姐表示自己从没记账的习惯,很难一下子算出自己一年的收入到底有多少,想申报也填不出。而记者发现,出于多种原因,不少符合“年收入12万元”标准的人对于个税自行申报都持观望态度。

  倘若诚如王小姐所说,倒情有可原。毕竟,这种申报是建立在公民的道德自律、纳税自觉和纳税诚信之上,事关公民的收入“隐私”,有所徘徊和观望,也是一种正常现象。但问题是,在这种观望的背后,如果那些巨富们根本就没有申报念头和纳税意识,这才是真正可怕的。

  虽然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如果收入达到12万的人没有在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最高甚至可罚五万元。但是,“自行申报”的前提是纳税人的自律,而非强制手段。换言之,这是通过道德的力量来感召高收入人群回报社会。这对主动纳税尚无习惯的某些巨富来说,显然缺失足够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因而逃税、避税、偷税、漏税,总是与巨富们联系在一起。

  近年来,我们每年都发布纳税百强排行榜,而每每将纳税百强排行榜与另外一个著名的排行榜——《福布斯》杂志发布的富豪排行榜摆在一起进行分析时,总会惊奇地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反差,那就是百富榜与纳税榜严重倒挂。65%的个人所得税来自于工薪阶层,就很典型地印证了某些巨富对社会贡献的“小气”和“吝啬”。

  依法纳税是每个自然人和法人应尽的义务。因而,从广州首日个税申报为零来看,我们但愿这仅仅只是“观望”,而非集体纳税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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