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商品房竟缩水30%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1:4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济南1月10日讯按购房合同载明的60.97平方米交了房款,可是办理房产证时却发现房管局确权的面积仅为41.88平方米,整整缩水了19.09平方米。近日,省城一位在外地购房的老太太气愤地将开发商投诉到省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

  据介绍,消费者张大妈老家在聊城,她在济南某企业退休后产生了回老家居住的想法,于是在2004年,她用辛辛苦苦积攒的钱购买了聊城某小区的一套阁楼。当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所购房屋面积为60.97平方米。张大妈一次性支付了房款及地下室款共46399元,并先后交纳了物业费、手续费、专项维修基金等各种费用。

  然而,张大妈做梦也想不到的是,在2006年6月办理房产证时,她发现房管局确权的面积竟然只有41.88平方米,比合同上载明的整整少了19.09平方米。张大妈找到开发商,要求开发商退回多交的房款,没想到对方却说:“面积按实际面积为准,但总价款不变。”

  1月4日,张大妈来到省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出了退房的申诉要求。经省工商局和聊城市工商局两级12315工作人员调查核实,张大妈的反映属实。工商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开发商同意了张大妈的退房要求,一次性退还房款46399元,并退回了10000元相应费用及837元房屋维修基金。


记 者 郝爱萍  通讯员 李艳 黄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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