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乡一被告人诈骗近百万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1:59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汤维骏 通讯员龙峥嵘罗旭)以金银财宝为诱饵,先后骗取人民币近百万元。1月4日,经湖南省宁乡县检察院起诉,法院以诈骗罪、持有假币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兰春生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24万元。2001年上半年,兰春生对被害人张某谎称:当年国民党从大陆逃往台湾时,在深山中留有大量金银财宝,自己正在办理“民族资产解冻”手续,张某信以为真,从2001年到2004年共骗取张某16万余元人民币。此外,兰春生还采取同样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80万元。

汤维骏 龙峥嵘 罗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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