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区级重点保护企业 两次拒绝省环保局工作人员查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2:40 东方今报

  今报周口讯 “重点保护企业保护什么?难道就保护企业排污吗?”1月10日,省环保局工作人员在周口暗访时,发现个别企业肆意排污,并拒绝环保人员检查。

  1月9日晚10时许,省环保局工作人员来到周口市汇川区制作假发的振宇发业取排污水样。“哗哗”的流水声将工作人员带到厂房门口西侧,在一条小河的河畔上,工作人员打开一个正方形石灰盖子,一股刺鼻的气味儿立即钻进鼻孔。

  随后,工作人员用空瓶子取了酱紫色排污水样。工作人员与门卫联系,要求进入厂房检查,遭到拒绝。

  1月10日上午9时,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振宇发业,厂房内一根烟囱正在呼呼地冒着黑烟。厂房大门口,一块金色的“汇川区人民政府重点保护企业”的牌子赫然在目。工作人员第二次在排污口取水样,但“污水”竟然变成了无色的净水。

  省环保局政策法规处正处级调研员刘一凡向该企业保卫人员出示了执法证,要求配合检查,但遭到拒绝。

  在等待当地环保部门到来时,在距离振宇发业厂房100多米远的小河中,省环保局工作人员发现了该企业的一条排污暗管,一股股黑色的水浆从管道中流入小河。

  10时许,周口市环保局一名负责人赶到现场,说该企业的负责人席某出差了,联系不上。而这时,厂方烟囱排放的烟雾明显淡了许多,变成了白色。这名负责人说,2006年8月,环保部门发现振宇发业没有进行环评,当即要求其进行环评,并做出了4万元的经济处罚。但截至目前,执行到位的还不足2000元。

  10时30分,等待了一个半小时后,省环保局工作人员仍旧没能进入该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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