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套经适房出租明起来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3:3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近日从市房管局获悉,为了丰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方式,促进我市公共住房制度建设,市住房委员会、市住房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推出100套经济适用住房进行租赁试点。

  从1月12日起,符合申请条件的市民可提出申请,以略低于市场租金的价格,租赁经济适用房,解决住房问题。

  【关键词】 租赁型经适房

  房租:西门房源 肯定比东门的贵

  “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的租金参照市场租金水平,但会略低于市场租金标准,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在说到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租金问题时,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的租金,会因为房源分布的区域、楼层和套型的不同,价格会略有起伏,比如西门的房源,就肯定会比东门的租金高。

  “不过,一旦租赁到了经济适用住房,承租期间,将不能享受租金补贴,同时也不得另购买任何政策性住房。”据了解,对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将实行年度审核制度,由相关单位对承租家庭的收入、住房和家庭常住人口状况进行定期复核,不再符合条件的,将终止租赁合同。

  2年后,承租家庭可申请购买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租赁型经济适用房,承租家庭在承租两年后愿意购买的,可申请购买所承租的经济适用住房。而购买价格将按照当时全市同类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来确定。另外,承租家庭购买所承租的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审核、限购面积仍然按照《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房源:套一套二 东南西北任你选

  据了解,首批推出的100套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共分为6组,覆盖了我市东南西北片区,申请家庭可根据自己的生活需要来选择所在片区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据了解,此次推出的100套房源,全部都是9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大多集中为50—70平方米左右的套一、套二户型。这6组房源中,除了“光华馨地”“居家福地”是去年的经济适用房以外,其余房源全是市住房储备中心通过社会采购得来的。

  相关负责人还告诉记者,由于短时间内筹集到100套住房比较困难,因此此次推出的100套租赁型经济适用房中,有一部分是期房。

  【关键词】 申请家庭

  门槛:三大条件 优抚对象优先选

  据了解,提出申请的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才能租赁经济适用住房。首先,申请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必须有两人以上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并取得本市户籍三年以上。其次,申请家庭年收入要在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并且还在40000元以下;最后,对房屋面积也有一定规定,申请家庭的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6平方米,其中包括取得自有产权住房或按照房改政策租金标准租赁的公房。

  另外,符合以上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革命残疾军人、烈属两类优抚对象(须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将优先获得承租资格并优先选房。

  步骤:三步申请 摇号方式排先后

  怎样申请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相关负责人介绍如下:

  第一步是书面申请,申请家庭从2007年1月12日起,可向居住地辖区房管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交验)户籍证明、房屋证明、收入证明、婚姻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原件,而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月31日17∶00。

  第二步是申请核准,即从2007年1月12日起至2007年2月28日17∶00点止(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家庭凭区房管局(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的申请表到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成都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2楼34号窗口领取“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准租证”。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愿意租赁的,可持有效的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2楼34号窗口换取“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准租证”。

  第三步,根据不同房源提出分组申请,选择自己所需要的区域房源。负责人表示:“申请家庭按房屋所在地址分组提出申请。100套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按房屋所在地址分为6组,申请家庭只能对其中1组住房提出租赁申请。”

  负责人称:“因为此次推出的100套租赁型经济适用房属于试点,很可能出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数量超过房源数量,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将通过‘摇号’方式确定承租资格和选房顺序。”本报记者 李凌翌

  【即时访谈】 为何推出租赁型经适房?

  租售并举 惠民举措

  成都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蒋治云告诉记者,经适房最初推出的时候,相关政策确实是规定只售不租。但如今七八年过去了,房地产市场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我市人均住房面积已经由当时的十几平方米发展到现在的28.3平方米,住房自有率已占很高比例,房源充足,为开展经适房的租赁提供了大前提;另外,针对部分符合申购经适房的家庭由于某些因素无力购买的情况,适时推出租赁型经适房,实行租售并举确实是一种现实的选择。

  蒋治云告诉记者,据我们了解,推出租赁型经济适用房不仅在我市尚属首次,在全国特大中心城市中也是率先推出。

  温馨提示

  100套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租金标准可在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http://www.cdfgj.gov.cn/)上查询或向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索取相关资料。

  咨询电话:市住房保障中心 86279102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86279255

  6组经济适用房分布

  第1组:新义路3号“润新二期”,现房4套;

  方位:城南 成都高新区高棚大道;

  楼层:7层多层住宅。

  第2组:“光华馨地”,现房7套;

  方位:城西 光华片区青羊大道与光华大道交汇处;

  楼层:小高层电梯公寓。

  第3组:顺和街1号“兴元丽园”,现房22套;

  方位:城南 外双楠,靠近武侯大道中华名园与蓝光诺丁山,三环内;

  楼层:11层电梯公寓。

  第4组:金沙片区“印象金沙”,期房16套;

  方位:城西 羊犀立交和苏坡立交之间,三环内靠近摸底河;

  楼层:11层电梯公寓。

  第5组:劼人路143号“花果村”,期房18套;

  方位:城东。

  第6组:龙潭寺“居家福地”,期房33套;

  方位:城东 龙潭乡向龙村5组;

  楼层:多层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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