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月增8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4:03 重庆晚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将提高上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和襄渝铁路西线伤残民兵民工救济标准。

  据悉,上述老职工及伤残民兵民工大多年老体弱,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非常困难。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我市将在原救济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80元,执行时间从2006年7月1日算起。

  另外,从今年1月1日起,上述两类人员的救济标准,每年由各区县(自治县)按当地城市(农村)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纯)收入增长幅度适当提高。

  (记者 李珩)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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