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机构不是律师事务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6:36 大洋网-广州日报

  律师协会

  记者将相关材料递交给东莞市律师协会,该协会对此进行了调查。东莞市律师协会陈逸影秘书长昨日公布了调查结果,该律师助理所在的机构不是律师事务所,而作为律师助理身份,不能代理刑事案件诉讼,只能代理民事案件,并可以调解此类案件。

  该负责人说,律师直接到病房揽活这种行为不太合适,容易破坏医患关系的和谐,也对法律咨询行业的整体形象不利,律师协会绝对不鼓励这种行为。如果对医院的正常运作或者患者的治疗产生不利影响,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陈逸影秘书长强调说,市民千万不要相信没有取得律师事务所资格的所谓法律服务机构,该协会已经接到多宗市民关于此类机构的投诉,但因为此类机构都不是正规机构,很多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因此难以帮市民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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