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获准开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7:31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江苏银监局日前批复同意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标志着江苏省内10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工作基本完成。

  2006年初,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江苏省内无锡、苏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扬州、镇江、盐城和连云港等10家城市商业银行正式启动合并重组,主要内容包括新设合并统一法人,综合处置不良资产,募集新股充实资本,构建现代银行体制。2006年11月,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筹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江苏省内无锡等10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设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重组主要经过了宣传发动履行法律手续、清产核资弥补预期资产损失、增资扩股补充资本和召开“三会”筹建新银行四个阶段。

  江苏省内城市商业银行为合并重组增资扩股35.37亿元。江苏银行开业时不良贷款率3%,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100%;注册资本78.5亿元,资本充足率12%以上。

  (喻桂华 陈志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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