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醉酒悲剧频发呼唤限酒法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7:33 长江商报

  这又是一个醉酒的悲剧。一个寒冷的早晨,31岁的纺织工人刘卫红死在工厂附近的一条马路上。死前的晚间,他喝了大约八两左右的白酒,然后,因同伴找不到他刚搬过的家,顾不着那一夜飘着雪,只好留下穿着一件薄毛衣的他在喧闹的十字路口醒酒。(1月10日《华商报》)

  在那个寒冷的冬夜,刘卫红曾被很多过往的行人注意过,但他毕竟还是死了。虽然接踵而至的道德问号让我们惭愧,但反思过后,更呼唤我国的限酒法令,因为这才是避免类似悲剧重演的最佳之策。

  烟和酒,曾经被视为消愁排忧的上品,但在人类文明的进程中,人们不仅认识到烟和酒是人类健康的杀手,还终于明白了利用烟和酒来消愁排忧,无疑是“欲说还休,欲走还留”,于是“戒烟限酒”运动在全世界风起云涌。烟,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禁令”,我国内地也有了“限令”;酒,限制甚至禁止,也是一个发展的趋势。在号称“不管谁当政,俄罗斯人永远都是被伏特加劫持的人质”的俄罗斯,在经过几次大规模的禁酒运动之后,于2006年8月30日出台了《限制零售及饮用啤酒及其制品的法律》的禁酒令。但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依然是空白。

  没有限酒法令,也就没有了约束。未成年人可以大摇大摆地在商店买酒,可以自由地出入酒吧,可以在街头喝着啤酒装成熟;许多恶事假酒之名进行,抢劫、驾车肇事、性骚扰或强奸案、甚至杀人;许多人因此降低工作效率甚至误事错事,许多人因喝酒面红耳赤,丑态百出,自损形象;也有多少人笃信“无酒不成事”,借机进行行贿受贿;又有多少人因此而患了酒精肝、得了癌症,多少孕妇因此生下了畸形婴儿……

  不可否认,酒的品类众多,作用各有说法,很难严格禁止。英国、泰国、瑞典、新西兰等都制定了限酒法令。美国开始于1917年12月18日通过宪法第十八修正案,全面禁酒,但随之滋生了大量地下作坊、导致太多人因触犯禁酒令而违法,在1933年被迫改禁酒为限酒。我国是酒文化深厚的国度,禁酒或许当谨慎,但没有限酒令,不能不说是我们的一个遗憾。

  醉汉冻死街头,对于一个家庭而言,是一出难以承受的悲剧。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限酒令,是到了探讨并出台的时候了。

  叶雷(湖北武汉 高校教师)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