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低收入者也能打得起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8:33 西部商报

  甘肃省律师最低收费标准将于近日出台,每件案件的最低收费标准为500元。应当说,这项收费标准标志着甘肃省律师从业者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将步入规范化,相信在此项收费标准的规范下,律师服务要遵循的公开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会得到切实有效地体现。

  在我们这个社会转型期,不同阶层人士的利益诉求之间的矛盾时有碰撞与冲突,公众希冀法律支持的客观需要愈加彰显。在现代法治社会的构建中,律师被称为法律的守护神,其促进社会公正的积极作用已被更多的人们所认同。但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打官司难甚而打不起官司的慨叹也日益成为社会弱势群体的共同呼声,这其中就有包括掏不出昂贵律师费在内的高昂诉讼成本。去年年底,国务院发布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做了相关规定,将大大缓解一些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打不起官司”难题,得到社会的热烈反响。那么,以促进社会正义为执业使命的律师业,如何让律师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找到一个合理、公平的契合点,彻底革除掉不合理的律师收费制度便势在必行。

  最低500元的律师收费标准,可能大部分社会成员基本可以接受,但我们仍需将保障社会中低收入群体或社会弱势群体能够得到基本的司法救济列入视线之内。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社会困难群体在寻求司法求助时,他们出于生活处境的限制,伸出的求助臂膀也是较为无力的。为了体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宪法规定的神圣原则,相应地,在诸如完善律师收费制度的同时,更应建立健全针对社会中低收入群体及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体系,为他们提供适当减、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以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这样的法律服务体系,才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有效途径,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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