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遭遇车祸获赔百万元,肇事方不积极履行,赔偿到位竟需16年 15岁游泳冠军难圆假肢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08:51 大河网-大河报

  □首席记者牛仲寒实习生王建党

  8年前,7岁的他在一次车祸中双臂伤残。二年多前,他首获全国冠军并成为参加雅典残奥会中国代表团年龄最小的运动员。

  一段不幸“成就”了一个残运会上的游泳健将,然而,由于肇事方不积极履行肇事赔偿款,迫切需要装上一副假肢的他只能孤独地等待,这就是平顶山市15岁的少年许庆面对的生活。

  车祸让他失去双手

  “出事那一天是1998年4月18日下午5点多,星期六。”昨天上午,许庆的妈妈和冬梅对8年前儿子遭遇的车祸记忆犹新。

  “那一天,许庆的爷爷骑摩托车带着许庆和许庆的奶奶一起外出,被一辆货车从后面撞上了。”许庆的爷爷在车祸中当场丧生,奶奶的左臂被轧断,至今残疾。许庆则双臂伤残,左臂小臂仅剩3厘米长,右臂几乎全部丧失。从此,一个孩子在不幸中成长。

  拼搏泳池中激扬人生

  “能够走上游泳之路,也纯属偶然。”许庆的妈妈和冬梅说。

  当时医生建议许庆安装肌电假肢,这样双臂的功能可以恢复50%,生活能够自理。1999年6月,和冬梅到武汉市一家经营假肢的公司咨询时,该公司经理正好也是一个残疾人,还获得过残疾人乒乓球世界冠军。在她的强烈建议下,许庆最终来到了游泳池。

  “当年他才7岁,开始练习游泳时离河南省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开幕不足两个月。为了快速提高成绩,他练得很苦。”许庆的教练马云鹏说,在那届省运动会上,训练不足两个月的许庆夺得了一枚金牌、一枚银牌和一枚铜牌。

  马云鹏告诉记者,许庆曾两夺全国残疾人运动会的金牌,在2004年的雅典残奥会上,又成为我国代表团中年龄最小的参赛选手。在一个多月前结束的远南运动会上,他获得了3枚金牌和两枚银牌。

  “我要加紧训练,一定要在2008年的北京残奥会上夺得冠军,为国争光。”在记者采访时,许庆说出了他的梦想。

  心愿少年渴望早安假肢

  在许庆的记忆中,出院后,妈妈就带着他开始四处奔波。

  当时发生车祸后,肇事车辆逃逸。经过警方调查,查明车辆所有人为史惠宣,当时挂靠在叶县检察院的服务公司,肇事司机为吕佩。1999年4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服务公司和吕佩、史惠宣赔偿许家丧葬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假肢安装费等共计100.49多万元,三被告互负连带责任。一审判决下达后三被告不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后又申诉。2003年11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明确表态:维持原判。经过5年奔波,终于打赢了官司。许庆最大的心愿就是尽快拿到赔偿款,装上假肢。

  “1999年6月,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以后,我就无数次地往法院跑,申请执行,但是一直难以如愿。”和冬梅说,因当地法院执行时有顾虑,不愿采取强制措施。后来,她找到了市法院的一位主要领导,2002年,在他的支持下,市法院查封了叶县检察院一位领导的车,为许庆讨回了20多万元赔偿款。

  “发生车祸后,手术费花了不少。现在许庆到国外参赛,个人要负担费用的30%,每次都在2万元以上。我又没有工作,只能在饭店打工挣钱,目前俺家已欠下了五六万元的外债。”和冬梅说,为了能维持生活,去年6月她被迫和叶县检察院签了一个协议,检察院答应每月还款4000元。“一个月还4000元,我哪有钱给儿子装假肢呢?再说了,80万元余款要执行16年,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出现变故呢?”和冬梅说。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叶县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告诉对方和女士希望能够提高每月的还款数额,以便让许庆安装假肢。该负责人表示,虽然检察院的经费十分紧张,但是一直履行着赔偿协议。以后经费宽余了,每月的赔偿标准可以重新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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