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QQ网络庭审须防案件“三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0:01 信息时报

  1月4日,福建省沙县法院利用QQ网络审理了一起跨国婚姻纠纷案。这是该院高桥法庭运用QQ开庭审理的第五起案件,也是第一次审理跨国案件。据《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这次持续两个多小时的网络开庭将远在秘鲁利马市的原告与居住在当地的被告“召集”到一起,最终以法庭调解的方式当庭结案。

  网络开庭是一个崭新的审判方式,在国内尚属首创。许多公众会对此感到新奇和陌生,即使是一些驰骋法律疆场数十年的老法官也可能感到不知所措,摸不着头脑。然而,笔者却坚定地认为,网络开庭是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在司法领域中的具体运用,它能够有效地克服时空的限制,极大地减轻当事人长途跋涉到庭参加诉讼的身心疲惫和经济负担,最大限度地降低诉讼成本,减少缺席审判,将成为传统庭审模式的重要补充,前景广阔,值得推广。

  其实,网络开庭在国外也有积极探索。韩国于去年4月将首尔行政法院行政11部指定为“博客审判”示范法庭,与劳动事故相关的行政诉讼将被优先转移到博客进行示范审理。此后该行政法院通过“博客”和“网上公告栏”进行了首次审判。不过,韩国行政法院的“博客审判”还仅限于进入正式审判之前的“准备过程”,法院计划在今年《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修改以后,将提交诉状、送达判决书等全部程序都通过“博客”进行。同时,还计划将扩大到占据法院案件量80%的民事小额案件或特许案件上。这也说明了网络技术应用于司法审判的巨大潜力。

  不可否认,网络开庭目前仍处于开端和探索阶段,与此相关的一些问题,如当事人身份确认、庭审文件签字认可、证据的交换和真实性的辨认,以及法庭裁判文书的送达签收,特别是如何有效防止“三假”(即假案件、假离婚、假确权)现象的发生,很值得进一步探讨,尤其需要在不断探索完善的基础上,制定出网络开庭的制度规范,严格程序,明确要求。

  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日益普及,为网络开庭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人员流动性的增加,则为网络开庭提出了强烈的客观需求,提供了巨大的施展空间,适应时代要求,满足社会需要,也是人民司法的发展趋势和完善方向,是司法为民、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因此,无论从哪个意义上讲,包括QQ庭审在内的网络开庭将是法院庭审的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各级法院都应当将其提上议事日程,尤其最高法院对此要高度重视,加快试点,总结经验,尽快制定出网络开庭的制度规范,推进司法文明。

  (作者系山东政法学院法学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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