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干部出差要过“紧日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0:09 常州日报

  本报讯市财政局昨公布信息,今年起,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出差将执行新出台的《常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勤俭、必需、严紧、易行原则出台的新政,对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规、与会及外派的人员差旅费、调动及搬迁人员差旅费六方面作了规定。其中——

  ;“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从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出差人员不得租赁车辆出差,省内出差如遇出差任务特别紧急且交通不便的,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可以租赁车辆,仅来往租赁费用可凭据报销。

  “住”,出差人员住宿费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规定限额标准为:省内每人每天150元、省外每人每天200元,实际住宿费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部分自理;出差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住宿或标准间包住。

  “吃”,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省内20元、省外40元;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应在伙食补助费定额包干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接待单位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招待费支出。

  “附”,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所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的住宿费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少收或不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差旅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有权部门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实施处理、处罚和处分。(财言钱静华)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