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陈强:是谁导演了现代版"窦娥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3:50 东方网

  淄博市卫生防疫站职工商秀云骑车与邻居(防疫站纪委书记)女儿偶然相撞。防疫站领导以开除要挟进行“调解”,赔偿纪委书记女儿五万多元。然而,4年多之后,当地执法机关又以一份“鉴定更正说明”为依据,认定这是一起“打击报复纪检工作人员”的故意伤害案,判处商秀云两年徒刑。(1月10日《法制日报》)

  偶然的自行车相碰,职工商秀云不但被逼赔偿巨款,而且还遭受牢狱之灾。商秀云的遭遇简直就是现代版的“窦娥冤”。现在要问的是,在这个法制健全的现代社会,是谁导演了这出现代版的“窦娥冤”?

  如果与商秀云相撞的也是一个普通职工,双方定然会相安无事。可惜的是,与商秀云相撞的王海琳不是普通职工,而是一位纪委书记的女儿,其父亲王立庆是堂堂的淄博市卫生防疫站纪委书记。这就注定了商秀云的悲剧命运。先是淄博市张店公安分局给王海琳作出了“轻伤”鉴定,将商秀云取保候审,而后是商秀云被防疫站领导以开除要挟进行“调解”,被迫赔偿纪委书记女儿五万多元。而离奇的事情还在后面,时隔3年半,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旧事重提,以“涉嫌故意伤害”对商秀云进行监视居住,之后将其逮捕,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更荒唐的是,法院判决书中竟有这样的表述:商秀云因行政违法受到查处,对纪检人员及其家人采取打击报复行为,故对其“从重处罚”。一起简单的民事案件竟然被上纲上线成刑事大案,这种文革时贯用的手法竟然被用到了当今司法审判中。

  商秀云的冤案,可以说是有一只无形的大手在幕后操纵造成的,从公安局到检察院再到法院,甚至是纪委,都在这只大手操控之下,这只大手是什么,那就是权,凌驾法律之上的权。如果哪一个执法部门能够用法律扼制住这只大手,这起冤案也不会造成。此外,除了权,恐怕还有钱,是钱买通了执法部门和某权威机构中少数腐败分子。也可以说,正是权和钱导演了这出现代版“窦娥冤”。

  当年窦娥在临死前唱道,“你道是天公不可期,人心不可怜,不知皇天也肯从人愿。做甚么三年不见甘霖降?也只为东海曾经孝妇冤。如今轮到你山阳县。这都是官吏每无心正法,使百姓有口难言。”历史竟然惊人地相似,商秀云一年多来的上访,除了白眼和呵斥,她得到的最多的就是警告———“再上访就把你收监”!但天日昭昭,朗朗乾坤之下自有沉冤得雪,一小片乌云必定挡不住阳光普照!


作者: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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