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应急市长将任总指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4:22 南方新闻网

  水上应急市长将任总指挥

  中山颁布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玩忽职守将被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本报讯(记者王文杰)记者昨日从中山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中山市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已由市政府颁布实施。依据预案规定,将成立由市长亲自担任总指挥的水上交通应急反应指挥中心,二十多个部门组成成员单位,发生特大水上交通事故采用应急预案,相关负责人有玩忽职守或者谎报、瞒报事故等行为者,将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特殊情况下,指挥中心可关辖区水闸。

  市长任水上应急中心总指挥

  依据预案规定,中山市行政区管辖水域内发生(包括渡口渡船在内)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应急反应,适用这个预案。预案所指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指一次死亡或失踪3人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或其他性质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特别严重或可能引发其他严重后果的水上交通事故。

  预案规定,市政府将设立水上交通应急反应指挥中心,由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市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险情)的应急反应,市海事局、安监局等单位二十多个部门组成成员单位,按职能分工做好应急处理工作。预案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阻挠、干涉对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险情)有关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的,由上级部门或监察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单位负责人或涉案人员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而在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应急反应中,有关责任人员有玩忽职守、临阵脱逃或者对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瞒报、谎报或者延报,不配合、协助事故调查的行为的,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或者刑事处罚。

  特殊情况可关辖区水闸

  记者了解到,指挥中心有权紧急调度指挥供水、供电、供气、医疗、120急救中心、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或单位;紧急调度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并在必要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锁。

  预案还规定,发生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或险情时,因应急需要,指挥中心可在特殊情况下,指挥开关岐江河员峰桥、岐江桥等开口桥以及中山市辖区水闸时,办公室可协调公安、水利等部门处理有关开关桥或水闸事宜。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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