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一场病就打一场官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16:25 海峡网-厦门晚报

  本报讯(记者廖桂金通讯员翁英超)九十多岁的老母亲每一次生病,都有可能引发儿女之间的官司大战。眼前的这种尴尬,都是因为洪阿婆的祖屋被拆了,而安置房的产权都归了大儿子。

  早年,洪阿婆的丈夫在后埔社盖了座房子,占地面积约72平方米,后来大儿子老吴在祖屋旁又加盖了栋房子。在2005年拆迁时,旧屋被拆后获得的5套安置房,产权都落在大儿子的头上。

  当年10月16日,洪阿婆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开了个家庭会议,达成一份协议:祖屋72平方米折成23万余元,交给大儿子保管,主要用于洪阿婆的药费和住院费等。

  签下协议仅过半年,大儿子老吴就跑到法院起诉,说是因为九十多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弟弟妹妹们想摆脱负担,所以联手逼迫他,他不得不违心签下协议书。被告上法庭的弟妹们非常气愤,他们说,大哥占了全部拆迁安置房,却不尽赡养义务,老母亲住在二儿子家,母亲的医药费由弟妹们共同支付,现在大哥竟然还想否认自己签下的协议书。

  去年5月,禾山法庭确认协议书有效,老吴没有上诉。过了几个月,弟弟妹妹和洪阿婆反而又将老吴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承担老母亲的医疗费。

  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建议老吴一次性拿出10万元,作为老母亲的医药费。但是法官费尽口舌,老吴坚决不同意,他的理由是:赡养老母亲是所有儿女的共同义务,他不能独扛。最后,法院不得不就已经发生的医疗费进行判决。由于有协议在前,2005年10月16日协议签订之后洪阿婆支出的医疗费,由大儿子老吴承担。

  记者昨日获悉,老吴没有上诉,并已经支付了总额3000余元的医疗费。但令法官担忧的是,这只是暂时解决了问题,年老体弱的洪阿婆可能今后还得花费医疗费,如果每次涉及医药费,洪阿婆和子女们都得上法庭找大儿子老吴索讨,那就太烦人了。

  近年来,随着城市拆迁进程的加快,老屋、祖屋被拆迁的不少,这些房产涉及众多继承人,容易引发家庭乃至庞大家族的纠纷,兄弟反目、姐妹相争的官司不少,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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