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质监系统收费今年起大幅下调 整体降低20%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1日21:57 红网

  红网长沙1月11日讯(记者 喻向阳)今日,湖南省物价局对外公布,全省质监系统收费管理办法和质监收费标准重新公布,并已于1月1日起执行。

  据湖南省物价局收费处处长何长庚介绍,新标准和新办法有三大特点。“首先,较大幅度地降低了收费水平,整体降低20%左右。”

  他举例说,蓄电池的检验收费标准由9300元调整为4500元,降低了51.6%,计量检定的商业用售油机由480元/台调整为50元/台,降低了89.5%,工作用血压计由每台240元降为40元/台,降低83.3%。

  “其次,新政策增强了收费政策可操作性。”他说,“第一,对定期检验产品实行‘一费制’,实现明明白白收费;第二,明确规定了产品检验主体,避免了重复检验,多头检验;第三,对检验机构进行了约束。”

  据他介绍,新政策还改善质监收费与产品价值的比价关系,新文件对技术监督局直管机构与授权站的检验参数的收费标准,进行了平衡,而且,新政策解决了比价不合理的问题,严禁检验收费标准高于产品价格。

稿源:红网 作者:喻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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