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12人自行申报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冯升祥通讯员吴清河)1月9日,石狮市地税局办税服务中心迎来首位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来自台湾地区的李先生。现为某台资服饰企业董事长的李先生,2006年共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24432元。

  为提高纳税人诚信纳税意识,加强税源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要求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个人须于年后三个月内向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为有效落实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制度,石狮市地税局组织税管员主动深入企业宣传、辅导,向纳税人发放《申报指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做好申报辅导。同时,在办税服务中心张贴公告,并设立“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窗口”,方便纳税人申报。

  截至1月10日,石狮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共受理12位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这12位纳税人2006年度申报年收入总额241.48万元,其中工薪收入191.08万元,劳务报酬收入50.4万元,共申报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29.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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